股票制度,起源於1596年的荷蘭東印度公司。當時該公司經營航海事業。它在每次出海前向人集資,航程完成後即將各人的出資以及該航次的利潤交還給出資者。1613年起該公司改為四航次,才派一次利潤。這就是「股東」和「配息」的前身。-維基百科
我們知道早期跑遠洋航線風險極高,十艘船隊出去可能只有一至兩艘船隊能順利回來,導致船隊的經營者為了取得營運資金、分散營運風險,所以販賣股份來取得大筆的營運資金。但在當時的利潤同樣極高,所以股東同時想享受公司成長的利潤與運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,而經營者能讓部分風險轉嫁給股東。
但歷年來的投資人卻甚少有人把股票當作企業的擁有權,導致盲從檯面上的分析師與跟本沒經歷過兩個景氣循環的仿間老師,只想要賺快錢 ( 天天賺日薪、月薪 ? ),而不是好好的研究一家企業的商業模式與是不是好價格,因為要做到這兩樣是非常耗時間與心力的,而大多數業餘投資人都只是上班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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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股市(投資)裡散戶之所以為散戶都具備幾個特質:
1.衝動:且想立刻賺錢導致追高殺低
2.貪心:想賺更多導致獲利減少甚至虧損
3.賭性堅定:聽從新聞或明牌投資自己不熟悉的企業
4.懶惰:想賺錢卻不想研究做功課
5.過度著迷:天天追著新聞與營收不放過
6.逃避:股價下跌覺得不賣就不算虧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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